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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晟连锁2017-2018年度财产险及车险投保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福建厦门海晟连锁商贸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厦门海晟连锁2017-2018年度财产险及车险投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

 受福建厦门海晟连锁商贸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厦门海晟连锁2017-2018年度财产险及车险投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主要内容:
合同包 品目号 品名 项目内容 投保时间
1 1-1 财产保险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一年
1-2 机动车辆保险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备注:本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必须对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3、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人【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三证合一后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或其所属总公司必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其业务范围须包括经中国保监会核定的财产保险业务,且在厦门地区设有经保监会批准的分支机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3.3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将投标保证金缴交至本招标文件指定帐户,并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
3.5此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述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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