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煤制氢炉渣、滤饼装车运输(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CSIEZB170307446。
2.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神华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是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全资公司,隶属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公司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神华煤直接液化工艺,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化学加工过程生产石油、石化产品,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是世界上第一套工业化装置。煤直接液化项目配两套煤制氢装置,气化炉产生的炉渣、滤饼作为固废外运综合处置。
2.2招标范围:
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煤制氢105单元、106单元炉渣、滤饼装车外运综合处置;装置故障情况下或检修期间直排至渣池和地面的滤饼、炉渣装车外运至指定的渣场综合处置;装置相关区域卫生清理及经过的道路污染的清扫。
2.2.1 煤制氢105单元和106单元渣仓装车外运至指定地点,包括渣仓装车的操作及渣仓间卫生清理。
2.2.2 煤制氢105单元和106单元滤饼装车外运至指定地点,包括滤饼装车的操作、监督及滤饼间卫生清理。
2.2.3 煤制氢105单元和106单元炉渣、滤饼直排或检修清理至渣池的清理外运。
2.2.4 两套煤制氢装置异常情况下,直排至地面的炉渣、滤饼清理外运。区域及道路卫生清理。
2.3项目服务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2.4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马家塔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个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的运输服务业绩,且用户评价良好, 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及用户良好评价材料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8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