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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宁南二期(绿荫塘)风电场生产辅助设备及用品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HNZB2017-09-04084/01(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宁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宁南二期(
招标编号:HNZB2017-09-04084/01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宁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宁南二期(绿荫塘)风电场生产辅助设备及用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华能宁南二期(绿荫塘)风电场生产辅助设备及用品采购
2.招标范围:
华能宁南二期(绿荫塘)风电场生产辅助设备及用品采购,含包装、运输、一年质保等技术服务。
交货时间:2017年10月30日前。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3)具有本项目的类似设备材料的相关供货经验和良好使用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4)具有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合格证、出厂试验证明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8)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设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它附属机构有任何关系。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1)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2)专项资格要求: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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