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同煤宏丰天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室内P4全彩LED显示屏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0701-174010110265,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招标内容
二、招标范围:室内P4全彩LED显示屏(约10m*6m)及配套设备(含土建安装);
注:具体规格型号、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交货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南河堡乡。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内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如所投货物非投标人所有或制造,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3.3所投产品中涉及的电器产品须具有3C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检验报告以及可能涉及的相关资质;
3.4近三年(2014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同类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
3.5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及法人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3.6授权代表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近一年的养老金缴纳证明文件;
3.7投标人近五年(2012-2016年)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诉讼、无仲裁纠纷;须按投标文件格式出具承诺书;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3.10未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咨询及编制规范等服务的供应商及任何附属机构有关联;
3.11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12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3.13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须携带相关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备查)。
四、招标文件的出售
4.1凡有意的合格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1:30时及下午14:0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