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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2017年集宁区第三批新建、改造及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乌兰察布市2017年集宁区第三批新建、改造及零星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1、招标条件 根据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乌兰察布市2017年集宁区第三批新建、改造及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

1、招标条件

根据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2017年集宁区第三批新建、改造及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集发改审字[2017]187号),现对2017年集宁区第三批新建、改造及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市政管理所,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冠成功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3建设内容:新建改造维修18个,10.83万平方米,项目投资额1603万元。

2.4招标范围:2017年集宁区第三批新建、改造及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验评标准。

2.6工程工期:2018.04.15-2018.06.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投标。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拟派建造师无在建项目。

投标须知:

1、报名及资审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开户许可证,企业无犯罪记录证明,企业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二级)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拟派注册建造师的授权书(必须加盖公章、法人印签),企业法人代表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述原件须复印(二份)并加盖公章,另附企业法人及拟派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外地企业资审时还须提供:

A:“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及“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秩序的承诺”的原件;

B: “内蒙古自治区外进企业备案表”(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备案);

2、报名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上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30 日至2017年 10 月 12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参与报名,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4.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5、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 8日上午9 : 00 ;

开标

7、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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