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17年09月29日在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和林格尔新区什拉乌素河上游段生态建设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现将原信息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原因为:
需变更的内容为:
原招标公告中:9.1报名时由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证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叁套;
原招标公告中 :9.2 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关于企业、法人及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不予报名;
现变更为:
1.现变更为:9.1报名时由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叁套。
2.现变更为: 9.2 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关于企业、法人及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不予报名。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