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五当召旅游公路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包头市五当召旅游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五当召旅游公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包发改审批字[2016]252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包头市交通运输局以《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包头市五当召旅游公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包交发[2017]409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包头市旅游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包头市旅游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项目起点位于现石拐大桥与沙明线丁字交叉处南,向南沿省道224线(沙明公路)经东梁、西梁后,在水磨滩中桥北向东按石拐旧城区规划道路布设,向北经工人村、大发村、席麻塔、毛忽洞,终点顺接五当召旅游区规划景区道路(位于大青山国家自然保护区边缘),路线全长10.839公里。
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
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均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包头市五当召旅游公路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 起讫桩号 | 工程长度 | 主要工程内容 |
SG | K0+000—K9+000 | 路线全长10.839公里 | 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
2.3 施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1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6月30日,总工期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自有(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时或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时,须提供试验检测机构验资报告(包括报告正文及主要内容页)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自有关系。 5、如潜在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投标人必须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如投标人投标报名时企业相关信息与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信息不一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进行修改及登记,确保在评标时投标人企业信息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信息一致,否则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信息为准。 | ||||||||||||
财务要求 | 1、近三年(指2014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小于8000万元人民币。 2、为本项目承诺提供的流动资金不低于16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业绩 | 近5年内(2012年9月1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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