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成都地铁5号线一二期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5]50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公司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中铁物资集团港澳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受招标人委托,对其中所需的1500V直流开关柜、钢轨电位限制装置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成都地铁5号线全长约50km,线路始于华桂路站、止于回龙站,设车站41座,其中地下车站36座,高架车站5座,最大站间距1.9km,最小站间距0.6km,平均站间距1.209km。工程分两期建设但同步开通,其中一期工程始于华桂路站,止于骑龙站;二期工程始于警官学院站,止于回龙站;设车辆段1座、停车场2座、主变电所4座,与6、7、8号线共用控制中心。
5号线工程供电系统推荐采用110/35kV两级电压集中供电方式,牵引供电系统和动力照明配电系统共用35kV供电网络,在大丰停车场内、古柏站附近、民乐站附近、回龙停车场内分别设置1座110/35kV主变电所。牵引供电系统采用DC1500V架空接触网供电、走行轨回流方式,正线及出入段/场线地下区段接触网采用架空“П”型刚性悬挂,其他区段接触网采用架空柔性悬挂。全线共实施28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其中正线25座,大丰停车场1座,元华车辆段1座,回龙停车场1座),16座降压变电所,9座跟随式降压变电所。
2.2招标内容
(见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ZLG01包件:1500V直流开关柜、钢轨电位限制装置设备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1.2具备生产和供应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招标设备能力的制造商。
3.1.3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1.4 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低于三条城市轨道交通(合同线路规模大于 6 座车站/变电所)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且钢轨电位限制装置应与 1500V 直流开关柜同厂配套提供。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用户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1.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4年9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14年9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2007年9月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提供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6近三年内(2014至2016年)财务状况未连续三年亏损(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8投标企业所投设备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9月26日至 2017年09月30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