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局委托,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局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一、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局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郑经采公开(2017DZDL)203号
二、简要说明:
2.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约2835万元
2.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配套不锈钢箱体采购,共划分四个标段(具体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标段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第一标段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大型勾臂车 6 辆
第二标段 移动式生活垃圾压缩中转设备 24 台
第三标段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小勾臂车辆 64 辆
第四标段 小勾臂车厢 676 个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3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所在地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需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7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和内容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公告期内,查询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作证据留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目的采购活动。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注:授权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和供应商为其办理的社会关系证明(须提供2017年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三个月社保证明)。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请于2017年9月28日-2017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 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