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固始县分水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固始县分水亭镇石碑水厂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固始县分水亭镇石碑水厂购买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GCGZ-2017-0157
1.3、招标范围:固始县分水亭镇石碑水厂服务于粉坊等十三个村,惠及约3万人安全饮水(详见招标文件)
1.4、项目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1.5、经营年限:20年/期,共1期
1.6、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单位自筹,预算金额为300000.00元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