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701HG09046Q
二、采购项目名称: 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垃圾桶一批”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柒仟贰佰捌拾元整(¥1,487,28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项目性质 参考型号规格 数量(个) 采购预算(元) 交货期 付款方式
塑料垃圾桶 政府采购 240升,塑料垃圾桶(含税费及运费) 2526 707280 签订合同后十五天内交货 交货后15天内付款95%;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分类垃圾桶 32升,分类垃圾桶(含税费及运费) 10000 780000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7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4. 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5. 提供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7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6. 2017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7. 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9月27日起至2017年10月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期间(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