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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2017年第五采气厂制氮、增压设备维护保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的委托,现对长庆油田分公司2017年第五采气厂制氮、增压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

 受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的委托,现对长庆油田分公司2017年第五采气厂制氮、增压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1、谈判编号:GXTC-CZ-1757520
2、项目名称:2017年第五采气厂制氮、增压设备维护保养(二次)
3、项目概况:第五采气厂制氮、增压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4、竞争性谈判范围:
1)1200型制氮装置制氮设备2000小时保养;
2)1200型制氮装置增压设备1000小时保养;
3)发电机组二级保养;
5、资金来源:自筹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20日
7、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7.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7.2具有长庆油田公司设备维修准入证(制氮、增压设备维修及发电机维修准入);
7.3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
(1)供应商营业范围须含设备生产或维修相关业务;
(2)供应商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能力;
(3)供应商信誉良好,近3年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
(4)近两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同类项目维修工作;
(5)供应商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要求响应单位递交响应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清晰的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不接受单独递交的“告知函”,需装订在响应文件相应位置;
(6)供应商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须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谈判小组将在符合性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如供应商在此期间有不良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现在状态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
7.4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应答。
8、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购买时间:请于2017年09月28日至2017年09月30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周六、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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