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运营三分公司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地铁运营三分公司场段低氮燃烧改造
二、招标编号:BIECC-CG3733
三、招标内容:2号线太平湖车辆段,13号线回龙观车辆段,8号线平西府车辆段
本次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52.453143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要求见第四章“服务需求及要求”。
四、合格投标人
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
投标人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改造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低氮燃烧机(器)需得到制造商或一级代理商对该设备的唯一授权。
4.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投标。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
时间:2017年9月28日起至2017年10月10日,每天09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30分(国家法定节假日可电汇或网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