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2017户外型动环监控FSU设备安装项目,项目编号:XL-JL-TT/20170835,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1.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确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2017户外型动环监控FSU设备安装项目施工单位;
1.2采购规模:2017户外型动环监控FSU设备安装工作;
1.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2月;
1.4保修期:至少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终验)合格之日起计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二名中选单位,具体划分如下:
排名 预估金额(万元) 中选区域
第一名 12 人民大街以西
第二名 12 人民大街以东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具体详见“第六章 应答一览表”,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2.3应答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经办理多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2.4应答人需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5应答人须承诺能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8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设备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