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中山备调及小榄站频率同步设备更换(消缺)等项目购置计时频率信号示波系统(频率同步系统)等物资项目己获批准,资金来源己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中山备调及小榄站频率同步设备更换(消缺)等项目购置计时频率信号示波系统(频率同步系统)等物资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22547
1.3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方式:专项
1.6资金来源:省公司计划
一、中山备调及小榄站频率同步设备更换(消缺)
1※
计时频率信号示波系统(频率同步系统设备)
详见技术规范书
310000
说明:1、供货期自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2、报价不得高于单价限价金额及总限价金额,否则其投标予以否决;3、以上带※的物资须有产品有效授权书;4、产品质保期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货物买卖合同标准文本(2015年版)所对应的条款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且获得标的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一般纳税人企业。
2
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
如果有多家代理商、经销商以同一品牌的产品参加投标的,按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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