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委托,
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甘泉堡工业园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招标方煤场指定地点。
投标方汽车公路运输至招标方煤场,在招标方指定地点自行卸货。
二标段
昌吉市硫磺沟矿区
约110
约25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煤炭运输技术要求,投标人报煤炭运输每吨综合单价(含税率11%),服务期自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结算运量以实际发生运量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书(三证合一同效),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2 投标方应具有与本项目公路货物运输规模相适应的运输能力。并具有同类型运输项目不少于3项业绩【同类型业绩指: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14年9月1日-投标截止日)同类产品运输合同;承运煤炭年累计量达到10万吨,(以提供结算发票复件为准,结算发票应附投标文件内)】;
2.3 使用的运输车辆必须是性能良好,需安装GPS监控、调度、管理系统(如安装请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如目前未安装该管理系统,成交后必须进行安装),车辆运输能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