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淄博市范阳河生态修复工程(昌国路-萌山水库)电力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市生态水系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深化设计与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淄博市范阳河生态修复工程(昌国路-萌山水库)电力工程。
2.2 建设地点:淄博范阳河(昌国路-萌山水库)。
2.3 建设规模:淄博市范阳河生态修复工程(昌国路-萌山水库)电力工程。总投资约1900万元。
2.4 计划工期:2017年11月7日开工;2018年2月5日竣工,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设计资料中的电缆、电缆保护管、箱式变压器、低压配电箱、隔离开关、避雷器等材料设备的采购及安装,电缆沟开挖、电缆分支箱基础、检查井、箱变基础等工作内容的深化设计及施工。
2.6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通过电力部门及相关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
施工质量:合格,达到国家及供电部门的验收标准。
2.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如不具备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施工资质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四级(含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含四级)及以上)及由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须具有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投标,须以施工企业为牵头人,只允许设计企业与施工企业联合。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2日进行报名。
4.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
审核时间: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 ;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