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国营防护林场的委托,对 国营防护林场2017年热带季雨林造林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800-201709-59001-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营防护林场2017年热带季雨林造林项目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单位,并具备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须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4、具有林业部门颁发的造林工程施工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林业工程师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资格;
6、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人员必须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购买本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提交以下的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不接受报名):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取得“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及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林业工程师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和社保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无须提供)。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9月30日 至 2017年10月1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