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物资采购操作规则》(武后【2010】35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武警云南省总队车辆保险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方式已经武警云南省总队主管部门批准,现已具备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受武警云南省总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本项目组织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武警云南省总队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WJ-2017-2518-C002
1.3 采购内容:拟为中队46辆常用车投保,主要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50万)、车损险(部分车辆)、不计免赔想。其中车损险只为部分价格高、使用较为频繁的车辆(20辆)购买。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
1.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及《谈判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1.7 资金来源:自筹;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具有同一统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拥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或省、市、县级分公司,有详细的人身、财产保险合同,是专业的保险机构。
2.2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3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1个及以上同类项目业绩,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
2.4信誉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和提供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犯罪记录查询函件原件;
2.5不接受保险代理机构投标,同一家保险公司的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
2.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7报价要求:本项目投保车辆为首次参保。交强险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52号)规定执行。商业险报价须符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相关规定。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请于2017年 9 月 29 日至2017年 10 月 11 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