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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上海中心2017-2018年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上海中心2017-2018年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现邀请有

 受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上海中心2017-2018年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现邀请有诚意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上海中心2017-2018年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ITC-1705WX2164)
二、项目简介
为维护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上海中心园区秩序,确保园区人员、车辆和物品的安全,需要聘请专业公司提供上海中心指定位置11个席位(北门岗2个席位、南门岗2个席位、B栋楼3个席位、C栋楼2个席位、巡逻岗位2个席位)的7×24小时安全维护执勤服务,同时配备一名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
服务期限:2017.11.1-2018.12.31,本次采购安保单位服务期为14个月。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 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设立,独立法人企业。
2) 投标人须是在上海市公-安局备案登记的合法保安服务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在册员工不少于1000人(可提供在管项目的有效合同的人员一栏证明在册员工人数)。
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保安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4)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引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6)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 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自即日起至2017年10月12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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