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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农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某下属二级企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珠海市农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农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某下属

 受珠海市农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农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某下属二级企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项目(项目编号:ZHWZ2017-501FW)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完成期限
1. 项目名称:珠海市农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某下属二级企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项目。
2. 项目内容:
包组A:为集团下属某二级企业增资扩股改制提供清产核资服务;
包组B:为集团下属某二级企业增资扩股改制提供资产评估服务;
注: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要求”。
3. 项目预算金额:
包组A的报价上限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包组B的报价上限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报价超出上述限价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4. 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半月内提交正式成果报告。
注:投标人应对各项目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组A:
本包组接受会计师事务所总所或分所参加投标:
1.以总所名义参加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须持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以分所名义参加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须持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分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4)持有所属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
注: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总所及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包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处理。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包组B: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注: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9 月 26 日~ 9 月 30 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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