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本服务乾安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城中村)外围区块项目政府委托的住房保障服务,采购人为 乾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该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决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定承接方。欢迎符合条件的承接方前来参加谈判。
2.服务概况
2.1 服务名称:乾安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城中村)外围区块项目政府委托的住房保障服务。
2.2 服务内容:对棚户区的征地、房屋征收、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燃气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及附属工程(含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硬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及棚户区居民的安置等。
本项目安置方式为回迁小区新建与货币补偿进行安置。
2.3服务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共征收居民和工企业总户数670户,征收总建筑面积75707.91㎡,总占地面积172947.23㎡。项目改造棚户区居民651户,拆迁有产权证住宅建筑面积72591.82㎡;拆迁企业19户,拆迁有产权证企业建筑面积3116.09㎡。项目总投资约3.8亿元。项目四至如下表:
项目建设位置一览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四至范围
1
南环南东侧区块
东至云腾街、西至鸣凤大街、南至华夏路、北至安定路
2
水利局北区块
东至昆池北街、西至鸣凤大街、南至水利局、北至金生路
2.4服务地点:松原市乾安县。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服务周期:20年。
2.7总费用支付方式:预付款初步定为总费用的20%,在前三年计划按40%、40%、20%的比例支付,其余80%,分17年支付。以上总费用支付的具体数额以实际签订的采购服务合同为准。
2.8服务费用:费率最高限价7%。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17年9月 29 日至2017年10月 9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