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轨道装备产业扩能与制造智能化建设项目已由株洲市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石发改备[2017] 6号文件批复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铁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项目名称:轨道装备产业扩能与制造智能化建设项目施工
2.3 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建设北路523号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在中国铁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道岔园区建设,总建筑面积为15122平方米。其中垫板生产厂房9342平方米,轨四区接长标准厂房1650平方米、新建立体仓库3420平方米、员工休息室480平方米,以及相应配套设施230平方米等。购置立体仓库货架及相关系统、5000T压力机、数控龙门铣床等相关配套设备和工装,共计450套,并新增345米铁路专用线。
2.5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6 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1栋1F厂房(轨四区扩建)、1栋(1F局部2F)立体仓库、1栋1F配电房、1栋1F水泵房。(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4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我市国税局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 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7年09月30日~2017年11月02日0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