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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装备产业扩能与制造智能化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轨道装备产业扩能与制造智能化建设项目已由株洲市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石发改备[2017] 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本轨道装备产业扩能与制造智能化建设项目已由株洲市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石发改备[2017] 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铁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轨道装备产业扩能与制造智能化建设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建设北路523号
2.3 工程概况:本项目在中国铁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道岔园区建设,总建筑面积为15122平方米。其中垫板生产厂房9342平方米,轨四区接长标准厂房1650平方米、新建立体仓库3420平方米、员工休息室480平方米,以及相应配套设施230平方米等。购置立体仓库货架及相关系统、5000T压力机、数控龙门铣床等相关配套设备和工装,共计450套,并新增345米铁路专用线。
2.4 招标范围:本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5 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2.6 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2.7 投资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中标价格为投资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2.8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至工程保修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程为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的累计工期,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为期二年,工程保修期按建设部令(第80号令)执行(施工工期暂按300日历天计算)。
三、投标申请人的资质条件: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专业应含房屋建筑工程),年龄不超过60周岁。经建设单位同意,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同一城市(指株洲市区)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建设工程项目(含本)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同一城市(指株洲市区)同时担任多个建设工程项目(含本)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6项要求。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监理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评标办法及入围方式: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7年09月30日~2017年10月30日0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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