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新品牌A级SUV家族及三厢车项目-厂区树木移植已由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龙发改审函【2017】2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一汽-大众成都工厂;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0月31日,绿化养护期一年;
2.3招标范围:厂区树木移栽工程,主要内容:1)苗木起挖,2)苗木转运,3)人工或机械挖树坑,4)人工修剪树枝,5)人工及机械栽植,6)回填种植土,7)钉立撑杆,8)浇水及后期养护;(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技术任务书及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5计划投资额:166.4915万元(含税),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养护等相关营业范围,近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次招标工程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同类或类似规模项目业绩。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8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币1230万元的单位资金存款证明。
3.9企业信誉良好,开标时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信誉情况)。
3.10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自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