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飞天公园环路(望月北路)建设工程已经敦煌市发展和改革局敦发改[2015]1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敦煌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飞天公园环路(望月北路)建设工程
2.项目地址:该工程南起佛光中路,北至阳关东路
3.建设规模:道路全长703.872米,路幅宽24米;
4.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通信、绿化、照明、交通设施等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申请人 2014年8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依据,时间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申请人近三年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以 2014~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为准)。
2.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以注册证书等资格证书原件为准);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以职称证原件为准);本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证书原件为准)。
3.本项目建造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 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应专人专职不能同时担任两个职务。安全员不少于 1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证(以证书原件为准),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4.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需携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到场的,需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