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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一中学实验楼和医务室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一中学实验楼和医务室修缮工程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项目文[2017]第147号批准建设,由

 本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一中学实验楼和医务室修缮工程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项目文[2017]第147号批准建设,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项目招[2017]101号核准招标方案,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一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一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一中学实验楼和医务室修缮工程;
2.2建设地点: 曹妃甸区第一中学院内;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实验楼整体粉刷、大厅装饰、门窗更换、墙体修复及医务室修缮;
2.4合同估算价:约66.23万元;
2.5标段划分:本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
2.7质量标准: 合格;
2.8招标范围:本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3.3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构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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