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工作局的委托,对2017年仲恺高新区“美丽乡村·绿满家园”送苗下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编号:DAHZ2017026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仲恺高新区“美丽乡村·绿满家园”送苗下乡采购项目
三、预算:329013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及苗木培育等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新版)或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旧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盖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5)苗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9 月29 日至2017年10月 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