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1.本比选项目成都地铁6号线一、二期工程/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工程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川发改基础〔2016〕463号文/川发改基础[2016]6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发包人100%,比选人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本比选项目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基础〔2016〕463/川发改基础[2016]689号)的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
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成都地铁6号线一、二期工程/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第三方检测标。
2.比选范围:本次比选范围为成都地铁6号线一、二期工程/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工程全线车站人防防护设备检测。
3.比选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4.工程概况:成都地铁6号线一、二期工程共38座地下站,共有人防防护设备713樘,其中门式设备704樘,封堵板9樘;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工程共10座车站,地下站5座,设防车站4座,共有人防防护设备81樘,均为门式设备。
5.服务范围及内容:
(1)人防防护设备外形尺寸与配合尺寸检验;
(2)人防防护设备使用性能检验;
(3)人防防护设备材质和外观检验;
(4)钢结构门、钢筋混凝土门、防护设备预埋件安装质量检测;
(5)人防防护设备检测相关文件组卷、资料移交工作。
6.计划工期:
6.1成都地铁6号线一、二期工程:2017年12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前完成全线各站点的人防防护设备第三方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且配合发包人与人防验收主管部门沟通完成成都地铁6号线一、二期工程的人防验收;
6.2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工程:2017年12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前完成全线各站点的人防防护设备第三方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且配合发包人与人防验收主管部门沟通完成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工程的人防验收。
7.建设地点:成都市。
8.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并经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可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
2.业绩要求:
在2013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日内,承担过2个及以上且单个合同金额大于10万元的人防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项目,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选通知书)复印件和人防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或已投入使用的发包人书面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质量检测能力。
3.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人防防护设备检测的项目管理经验,提供具有不少于20万平米人防防护设备检测业绩,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人民防空工程二级及以上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及至少6个月的社保证明)。
4.信誉要求:没有处在四川省比选申请禁入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8日00时00分至2017年10月11日23时5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