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凉山州金阳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凉发改环资【2017】49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阳宏达国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阳宏达国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凉发改环资【2017】49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5052700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阳县天地坝新营盘村新营盘组;
2.2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0.45万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铺设厂外污水管道1.336公里(DN400钢筋混凝土管1158米,DN600钢筋混凝土管178米)。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所包含的全部监理;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监理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监理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8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近3(0-5)年已完成不少于1(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9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10月03日 23时59分(不少于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