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赵县洨河水污染防治工程已由 赵县发展改革局以赵发改[2017]5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赵县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赵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赵县洨河水污染防治工程修复长度12.7KM(以实际测量为准),宽度10M,平均水深1.2M。建设地点:洨河赵县段(龙门-东洨洋),计划工期3个月。
招标范围:
一标段:赵县洨河水污染防治工程(投标限价2163.9万元)
二标段:赵县洨河污水处理厂出口预处理混凝土池体工程 (投标限价472.700797万元)
三标段:赵县洨河污水处理厂出口预处理药剂(投标限价300万元)
四标段:赵县洨河水污染防治工程施工监理 (投标限价2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相应的环境工程设计认定资格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三标段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所有标段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四标段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环境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授权代表具有所在公司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二标段技术负责人具有所在公司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4本次招标要求一、三标段投标人采用的治理技术(含专利技术)需要有五年内的3个以上成功案例(同种技术业绩可共享),治理药剂必须有对水体和生态的无毒性证明。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9月 27 日08:30:00至 2017年 10月 9 日17:30:0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