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光明街(南华路-朝阳路)
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巨鹿县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光明街(南华路-朝阳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 巨鹿县行政审批局 以
巨行审【2017】184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为巨鹿县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光明街(南华路-朝阳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巨鹿县行政审批局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河北万信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巨鹿县光明街(南华路-朝阳路)
2.2 建设规模:机动车道铺筑面积7560平方米,人行道铺装面积11240平方米,排水管道敷设d600-800承插式钢筋混凝土管道1880m,照明安装LED光源路灯31基。
2.3 计划工期:1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该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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