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崇礼区下窝铺城区新建水厂工程项目已由张家口市崇礼区发展改革局 以 崇发改字【2017】7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 ,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崇礼区供水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RHP-C051700931262-1-2
建设地点:净水厂位于崇礼县城东北侧约 7 公里处白旗乡至下窝铺村一带,张沽公路东侧。地下水水源为白旗乡(二道沟以北、白旗乡以南,东沟河河道内一带)地下水取水井群,水源井联络管线总长度约12 公里,面积 3.38km2
建设规模:4.0 万立方米/日。其中,地下水处理设施 1 套,供水能力 2 万立方米/日;地表水处理设施 1 套,供水能力 2 万立方米/日。
招标内容: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建设单位:张家口市崇礼区供水总公司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中标之日起至施工竣工验收结束。
3、投标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潜在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3《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河北省以外的投标单位需提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于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原件、监理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原件》(外省提供)、项目所在地或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上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到张家口市崇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电子版,需自带U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5日 上午9点30分。
5.2 开标地点:张家口市崇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六楼)
6、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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