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临城县临城中学标准塑胶运动场建设项目已由临城县行政审批局以临审批字【2017】6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河北省临城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地方债券基金+学校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标准人造草皮足球场、塑胶运动场、看台翻新、便道砖更换,设置足球场、400米标准跑道。
2.2工程名称:临城县临城中学标准塑胶运动场建设项目
2.3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岐山湖大道218号
2.4建设规模:标准人造草皮足球场7240m2、塑胶运动场3910m2、看台翻新1000m2、便道砖更换1000m2,设置足球场、400米标准跑道。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6合同估算价: 4317397.26元
2.7资金来源:地方债券基金+学校自筹
2.8计划工期:约180 天,2018年5月 10 日前完工,具备验收条件。
2.9质量目标:合格
2.10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等相关内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5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3.6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进行核实。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2017年10月10日08时30分至2017年10月16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17年 10 月 10日08时30分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7年 10 月16日17时30分
5.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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