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京九线以东各镇村天然气供气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JK0046-2
1. 招标条件
本清河县京九线以东各镇村天然气供气工程(二期)已由 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审投资招【2017】1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清河县盛焰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清河县京九线以东各镇村天然气供气工程(二期)监理
项目内容:天燃气管道约15.149km(土建和安装)。
项目实施地点:新308国道(武松东街-东大线)距道路中心线东侧21米,(东大线与308重合段)距道路中心线16米,东大线(新308国道-710乡道)距道路中心线北侧11米;新308国道-710乡道(谢炉镇-715乡道)距北侧道路边缘2米、715乡道(新308国道-油坊镇中学)距道路中心线南侧13.5米
监理范围:施工阶段的监理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质量目标: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丙 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监理人员在专业和数量配备上必须达到《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冀建市(2011)552号附件1)要求。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外省企业需提交进冀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取消现场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ggzy”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6日
注:在招标文件下载过程中出现问题,咨询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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