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概况
业主名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电厂
项目名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电厂氢气单价采购
工程概况:华能汕头电厂位于汕头市濠江区澳头后港,电厂总规划容量为1200MW,其中一期容量为2×300MW 亚临界纯凝湿冷机组,1996年投产;二期扩建1×600超临界纯凝湿冷机组,2005年10月20日投入商业运行。
供氢站系统的基本参数:本项目外购氢气,采用大容量氢气储存罐储存,减压后向发电机氢气系统供氢。供氢系统工艺流程为:供氢厂家氢气槽车(V=10~20m3,P=20MPa)→减压至中压氢气贮存罐(V=30m3,P=5MPa,2台)→减压至低压氢气贮存罐(V=80m3,P=1MPa,2台)→至发电机组。槽车来氢入口(1路)工作压力20.0MPa。
三、招标内容
3.1 招标范围
华能汕头电厂发电机冷却用氢气,月预计用氢量为2000~3000 Nm3,以招标人实际使用量为准,投标人不得因实际采购量的变化而提出索赔;本次氢气采购为年度框架协议采购(供货时间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投标价以固定单价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4.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5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7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8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4.8.1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承诺中标后提供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生产厂商的授权书。
4.8.2投标人或委托承运单位应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专业运输车队,具备足够满足本招标要求的氢气槽车,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4.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0月11日9:00起至2017年10月17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业绩表及业绩合同扫描件,其中证明材料详见公告的要求);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6.5招标文件费:1041元。
5.6.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