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信息 » 正文

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活垃圾处理及配套工程PPP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受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管委会的委托,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集

受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管委会的委托,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活垃圾处理及配套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进行资格预审,现邀请符合要求的社会投资人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述

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活垃圾处理及配套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

批准文

项目授权机构: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管委会

采购内容:

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日处理生活垃圾80吨;配套建设垃圾转运站3座,分别在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林格尔经济开发区、盛乐镇,规模分别为50t/d、25t/d、5t/d。其中生活垃圾填埋场部分包括:场地平整、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填埋作业设施与设备、填埋库区排水系统、污水处理车间、管理用房、门卫及计量间、围墙与大门、场区道路与绿化、场区综合管网、消防水池及泵房等;配套工程(垃圾转运站)包括:场地平整、转运车间、垃圾转运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除尘除臭系统、围墙与大门、站区道路与绿化、站区管网综合、消防系统及垃圾收运车辆配置等。

项目总投资:5060.66万元;(最终以审结为准)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通过一次性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人与政府合作。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双方在本项目中的分工、权利及义务,明确主体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

本项目合作期2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第(1)至(4)项规定:

(1)具有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资质要求

(1)申请单位需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要同时具备以上两项资质。

(2)申请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财务要求

(1)申请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原件为准,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进行增资的按原注册资金计算。

(2)申请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申请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济活动中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提供无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的企业承诺书。

4.业绩要求

企业近五年有类似环保项目业绩。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可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竞争。经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资格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和内蒙古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均不得进入公开招标程序。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申请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和施工资质证书;

(3)申请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申请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开户许可证;

(5)申请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7)申请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截止日期2016年12月31日;

(8)申请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类似环保项目业绩的合同原件。

(9) 联合体投标的企业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注: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胶装成册。证书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资料复印件内容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2.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411室

4.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同报名时间,通过以上报名合格的单位即可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五、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1 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