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济纳旗“美丽乡村”太阳能路灯工程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额济纳旗东风镇人民政府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额济纳旗“美丽乡村”太阳能路灯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额济纳旗“美丽乡村”太阳能路灯工程
2、批准文件编
3、项目编
4、项目预算:1119437元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6、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7、招标内容:太阳能路灯安装共计164盏(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成交)人不得转包和分包;
5、投标人须取得供应商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被委托人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供应商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到额济纳旗康馨小区9栋1单元5楼,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6、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7、企业2014-2016年的经过审计的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2016年至今6个月的纳税证明和3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9、投标单位必须取得供应商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额济纳旗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的近10年(公司成立不足10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供应商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四套供报名使用。
四、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时间
1、采购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缴纳方式必需从供应商的基本帐户中划转到采购人指定账户中;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银行转款凭证在开标前送至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备案,如没有进行备案,则报名将被视为无效;采购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存入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入:
账户名称:额济纳旗东风镇人民政府
开户行:额济纳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日18:00分(未按规定时间缴纳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日下午15:30时
六、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额济纳旗东风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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