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综合业务楼食堂劳务服务采购公告
1、项目名称:综合业务楼食堂劳务服务
2、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食堂劳务服务项目概况:食堂及就餐区域面积约500平方米,具体以现场实况为准; 江苏银行淮安分行260人左右的早中晚工作餐和不固定的包间接待的餐饮制作及服务;食堂劳务服务期间,所需的主副食品:菜品、米、面、油等原材料采购及食堂水、电、排烟等基础设施以及餐桌、厨具等设备由采购人提供。服务商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注意节约能源和各种原材料,对甲方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服务商负责。劳务承包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评价合格后可以续签1年。
(3)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 57.07万元/年,服务商的报价超过此预算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服务商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服务商未被处于责令停业、参与采购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服务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律;
(4)服务商应当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服务机构,取得相应的经营餐饮行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或酒店管理等相关服务);
(5)服务商拟选派的厨师长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并提供企业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厨师长必须取得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高级技师);
(6)服务商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就餐人数不少于260人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或对外经营的大型餐厅酒店(接待能力在260人以上)的业绩证明,提供餐饮服务合同及相关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服务商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提供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8)服务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服务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
说明:
本次采购采用资质后审方式,报价后由采购人组织的采购评审委员会将对服务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服务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参加或成交资格。
4、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报名登记时间及地点:请于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双休、节假日除外)报名费:人民币500/份(报名后不退)。未报名登记的服务商的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7年 11 月 10 日 14时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 10 日 14时30分
6、采购项目报价、评审时间及地点:
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