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建筑物维修工程-2017年西宁发电分公司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介: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属于黄河公司的分管单位,位于青海省湟中县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西区内,在湟中县汉东乡政府所在地北侧,北边距湟水河约10km,东南距湟中县城约10km,厂址西北距湟原县城约23km,东距西宁市约35km。厂址属于山间盆地,自然地面标高2473~2495m,场地整体由东南向西北倾斜。项目容量为2×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于2013年7月开工,第一台机组于2015年12月建成投产,第二台机组于2016年3月建成投产。
为确保厂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安全运行,确保其正常使用功能,需对厂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存在缺项进行维修。
1.1.2交通条件:甘河工业园区内二级公路多(巴)鲁(沙尔)公路南北横穿工业区,与109国道丹(东)拉(萨)公路和103省道西(宁)扎(麻隆)公路及西(宁)湟(源)一级公路相连,交通十分便利。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2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
西宁发电分公司办公楼、生产厂房、厂区道路及地坪、厂区管沟等建筑物缺陷维修。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地点:西宁发电分公司厂区。
1.2.3.2项目工期:本项目总工期:18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总工期不变。
1.3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5个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合同业绩(须附合同证明材料)。
1.6联合体投标及转让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1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6日
1.8.2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10月20日 17:30时截止
1.8.3发售时间: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0月23日 8:30~11:30,14:30~17:30
1.8.4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