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村级产业精准扶贫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鄂伦春自治旗村级产业精准扶贫规划项目经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以鄂政字【2017】246号批准建设,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鄂伦春族自治旗农牧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鄂伦春自治旗各乡镇、村产业规划。
招标控制价:300万元
规划周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具备有关部门核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学会)、测绘乙级(内蒙古自治区国土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提供地理副高级及以上人员、林学副高级及以上人员、植物学(药用植物学)中级级及以上人员各一名(其中一人为项目负责人)。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地理副高级及以上人员证书,林学副高级及以上人员证书、植物学(药用植物学)中级级及以上人员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鄂伦春自治旗村级产业精准扶贫规划项目 | / | 60,000.00元 | 1508 4041 5361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5%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中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或现金、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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