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为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服务,招标人为内蒙古青山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政府投资且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招标内容
2.1 工程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服务
2.2 招标规模:本项目为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 652亩,总建筑面积 295210 ㎡。
2.3 招标范围: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服务
2.4投资额:约 37万元。
2.5 分包情况:不允许分包。
2.6服务期:30日历天。
3.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市政交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无诚信不良记录或行政司法处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或者注册咨询工程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7年 10月18日至2017年 10月 24日。
4.2 报名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市政交通)丙级及以上资质
5)、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城市规划师或者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
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核验,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 10月18日至2017年 10月 24日
4.5招标文件获取
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及内蒙古招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6.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