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热电有限公司#6炉空预器改造招标公告
聊城热电有限公司#6炉空预器改造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山东华能聊城热电厂#6锅炉采用上海锅炉厂设计制造的SG-435/13.7-M766型超高压煤粉炉,锅炉配置两台容克式空气预热器,预热器传热原件分高温段、中温段、低温段三段布置。机组停机检修中,检查发现预热器低温段传热原件磨损严重,波形板大量磨穿,需进行集中更换。
本次招标项目为#6炉空预器改造的设计、供货、施工(EPC),通过对#6炉空预器改造,提高空预器设备可靠性,保障机组运行安全。
1.2 招标范围
主要工作范围#6炉空预器改造,传热元件三段改造为两段,冷段为搪瓷元件,配套更换三向柔性密封、仓格板,空预器减速箱检修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投标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7)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2.1.3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含)万元人民币或等同外币。
2.2.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电力设备、机电设备产品的研发、加工、制造、销售、安装、调试等相关等相关内容或具有空预器换热元件、空预器密封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2.2.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4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5项及以上200MW及以上燃煤火力发电机组脱硝空预器改造(三段变两段冷段为搪瓷)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及技术协议原件)。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0月18日8:30起至2017年10月23日17:3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6.5招标文件费:1067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