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黄骅港或其它项目所在地。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采用大型耙吸式挖泥船对黄骅港航道进行维护疏浚施工,将疏浚弃土抛卸至新抛泥区,坐标(38 °36 ′ 19.75 ″N,118°06′ 17.92″E;38 °36 ′ 19.75 ″N,118°06′ 01.44″E;38 °35′ 43.00″N,118°06′ 01.44″E;38 °35′ 44.00″N,118°06′17.32″E四点围成的海域)。技术要求详见图纸及技术资料。
对于神华上航疏浚有限责任公司承接的黄骅港航道以外的工程,在累积结算金额不突破中标额的基础上,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完成相应施工任务。
计划开工、完工日期: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当建设单位有停工约定时,从其约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若企业已完成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则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等级;
(3)投标人至少投入3艘符合以下要求的自航耙吸式挖泥船(船舶一):
①舱容量在4500~5500方(含4500方和5500方)的自航耙吸式挖泥船2艘,舱容在9000方以上(含9000方)的自航耙吸式挖泥船1艘。
②主机数量为2台,4500~5500方单船装机总功率6000kw或以上,9000方单船主机总功率大于11500kw或以上。
③为投标人自有,即所有权证书中船舶所有权人名称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中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为了完成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工程量,以上要求必须投入的施工船舶(船舶一)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另外安排其他施工船舶与船舶一共同进行施工,对于另外安排的施工船舶的自有/租赁、性能参数方面不做要求。
(4)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完工日期为准)已完工的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疏浚工程业绩。
(5)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港口与航道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近 3 年(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下同)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近 3 年( 2015 年 1 月 1日起至今,下同)在神华集团各子公司承接的工程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且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于 2017 年 10 月 20日至 2017 年 10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3购标途径:仅接受网上申请购标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 元,售后不退。仅接受现金和投标人客户端电子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