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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李家塔煤矿厂区照明工程施工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内蒙古李家塔煤矿厂区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1 招标条件内蒙古李家塔煤矿厂区照明工程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项

内蒙古李家塔煤矿厂区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李家塔煤矿厂区照明工程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内蒙古李家塔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相应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项目规模:8米高杆灯(单头)58盏,8米高杆灯(双头)15盏;庭院灯27盏(3米高杆灯)。

2.3项目工期:30天

2.4施工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建设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1.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4 2014年 1 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类似项目业绩(照明工程业绩)。

3.1.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财务报告原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1.6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报名登记及领购招标文件

5.1 报名登记及领购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 20 日至2017年 10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不含周日)

5.2 报名登记及领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报名登记时需提交资料:

6.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法人报名须递交法人身份证明)。

6.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3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需提供。

6.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需提供。

6.5 第3.1.2中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及复印件一份。

6.6 第3.1.4条中要求的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7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8 近三年(2014年—2016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今)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9拟派项目经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

注:以上提供的复印个均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和《》、网站上发布,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内蒙古李家塔煤矿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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