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招标代理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编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投资额约219.86万(以招标文件为准),期限:两年
4、招标内容:交通银行乌海分行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一)大堂引导服务人员:包括营业部大堂引导员、乌达支行和海南支行大堂引导员;
(二)业务协理:包括营业部、乌达支行、海南支行客户经理协理;
(三)职工餐厅:包括厨师、面案;
(四)司机;
(五)外拓团队营销人员;
(六)招标内容中应有但未说明的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次招标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服务供应商应为依法成立、合法经营的专业服务机构或经济组织,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服务供应商的专业资质、技术实力及其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满足本行外包工作要求,具有提供类似行政和规模的服务经验,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好的声誉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3、服务供应商内部管理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比较健全,具有较强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
4、服务供应商的用工管理制度及其与外包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国家级当地有关规定。
5、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6、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劳务承揽、业务外包等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20日-2016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如资料不全,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授权人须签字且加盖法人章;企业盖章处须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5)须出具开标当月或上月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
(6)提供一般纳税人或增值税发票的相关证明;
(注:所有资料均应为中文版本)。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方式: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0月20日-2016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 邮件发送。
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为600元(含税)。
六、开标时间及
开标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和“()”网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