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市莫尔道嘎镇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额尔古纳市莫尔道嘎镇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已由额尔古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额发改字(2017)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额尔古纳市莫尔道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污水管网15.7公里(其中连接小区外管网11.7公里,小区内管网4公里)及附属设施。
2.2工程
2.3资金来源:自筹。
2.4招标控制价:150,000.00元。
2.5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9月30日。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必须在额尔古纳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结果,其他地区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额尔古纳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
账
说明: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编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却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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