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左中旗保康镇友谊路、玉带河大街、玉带河公园(和园-南岸、北岸)、森林公园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科左中旗保康镇友谊路、玉带河大街、玉带河公园(和园-南岸、北岸)、森林公园亮化工程施工已由科左中旗发展和改革局以左发改审批字【2015】39号、左发改审批字【2015】72号、左发改审批字【2015】104号、左发改审批字【2016】9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科左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旗级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0元,政府投资1433502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一)科左中旗保康镇友谊路、玉带河大街、玉带河公园(和园-南岸、北岸)、森林公园亮化工程施工 | ||||||||
(二) | ||||||||
(三)招标内容: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企业资质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工期 | 合同估算价 | |||
ZG2017A0125117001 | 科左中旗保康镇森林公园艺术亮化工程施工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 | 10日历天 | 3421424.00元 | |||
科左中旗保康镇森林公园艺术亮化工程施工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企业资质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工期 | 合同估算价 |
ZG2017A0125117002 | 科左中旗保康镇友谊路、玉带河大街、森林公园道路照明亮化工程施工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 | 15日历天 | 5803466.00元 |
科左中旗保康镇友谊路、玉带河大街、森林公园道路照明亮化工程施工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企业资质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工期 | 合同估算价 |
ZG2017A0125117003 | 科左中旗保康镇玉带河大街二期及玉带河公园(和园-南岸、北岸)亮化工程施工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 | 10日历天 | 5110130.00元 |
科左中旗保康镇玉带河大街二期及玉带河公园(和园-南岸、北岸)亮化工程施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要求:
2.1投标人须为依法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格的法人;
2.2投标人为合格纳税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者;
2.3本工程施工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4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且没有在建工程;
2.5投标人需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6投标单位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2.7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8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9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内需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四、公告发布媒体
(一) 网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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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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