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丰镇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惠丰南路、浦江北街、轻工业园区北街配套照明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丰镇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惠丰南路、浦江北街、轻工业园区北街配套照明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丰镇市新区开发管理委员会,项目已由丰发改字【2017】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由申请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中城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相应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丰镇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惠丰南路、浦江北街、轻工业园区北街配套照明工程;
2.2建设规模:惠丰南路、浦江北街、轻工业园区北街配套照明工程,共计257套;
2.3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工程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
2.6建设工期: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
2.7总投资:331.1949万元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手续;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投标企业还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报名
(一)报名网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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