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脱硫用石灰石粉,运行过程24小时不间断使用石灰石粉,供应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及时供货确保石灰石粉料仓料位不低于5米,每天供货量不少于180吨,确保延期排放指标达标,不影响环保设备安全运行。
招标范围: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底石灰石粉采购,供货周期为1个半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2投标人应具有石灰石粉或相关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资质。如为代理厂商,应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销售授权书。一家石灰石粉生产厂家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家产品的代理商和生产厂家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2.3投标方能满足我公司对该产品供货时间及数量的要求,每天供货不低于180吨。
2.4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含上述产品送抵我公司指定地点所需的运费,并能够提供17%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供货业绩2家以上,需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
2.6投标人需将石灰石粉样品送(或邮寄)至我厂,化验合格后方可通过。
2.7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8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1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材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37元/套。